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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11 09:21: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9〕6号)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深鹏科创经服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对2021年7月前到期的大鹏新区科技项目进行验收和备案,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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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30日

 

验收范围

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中2021年7月前到期的科技项目

 

验收组织

新区科创经服局牵头组织实施2021年度新区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和备案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验收和备案工作

 

验收流程

    本次验收分收集验收材料、开展资料审查、组织集中答辩、出具验收意见四个阶段。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待资料审查核实完整无误后,参加集中答辩。具体答辩日期和地点以新区科创经服局事前通知为准。

 

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项目承担单位如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无故缺席验收答辩、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将被列入专项资金扶持异常名录。新区科创经服局将按有关规定启动财政资金回收程序,并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类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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