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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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 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 

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 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 25 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 5 分)

A. 80%以上(5 分) 

B. 70%-80%(3 分) 

C. 60%-70%(1 分) 

D. 60%以下(0 分) 

2.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 10 分) 

A. 10%以上(10 分) 

B. 8%-10%(8 分) 

C. 6%-8%(6 分) 

D. 4%-6%(4 分) 

E. 0%-4%(2 分) 

F. 0%以下(0 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 5 分) 每满 2 年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 5 分) 

A. 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 分) 

B. 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 分) 

C. 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 25 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 5 分) 

A. 三级以上(5 分) 

B. 二级(3 分) 

C. 一级(0 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 3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A. 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C. 拥有自主品牌 

D. 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 10 分) 

A. 10%以上(10 分) 

B. 8%-10%(8 分) 

C. 6%-8%(6 分) 

D. 4%-6%(4 分) 

E. 2%-4%(2 分) 

F. 2%以下(0 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 5 分) 

A. 50%以下(5 分) 

B. 50%-60%(3 分) 

C. 60%-70%(1 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 15 分) 

9.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定位和市场主体培育体系 (满分5分)

A.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分类 (3分)

B.属于入库“四上”企业 (2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 (0分)

10.企业研发创新水平 (满分10分)

A.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2分)

B.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分)

C.至少一项产品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或首版(次)(2分)

D.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2分)

E.近三年进入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获奖名单(2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 35 分)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 10 分)

A.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 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 无(0分) 

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 10 分) 

A. 研发费用总额 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10%以上(10 分) 

B. 研发费用总额 400-5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8%-10%(8 分) 

C. 研发费用总额 300-4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6%-8%(6 分) 

D. 研发费用总额 200-3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4%-6%(4 分)

E. 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3%-4%(2 分) 

F. 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 5 分) 

A. 20%以上(5 分) 

B. 10%-20%(3 分) 

C. 5%-10%(1 分) 

D. 5%以下(0 分) 

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 10 分) 

A. 国家级(10 分) 

B. 省级(8 分) 

C. 市级(4 分) 

D. 市级以下(2 分) 

E. 未建立研发机构(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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