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

一站式服务平台

24小时服务热线
0755-82468546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南山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0:15  

为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2022年度南山区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现计划接受申报。


截止日期:2022年8月9日下午6:00






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的短期(一年期以内,下同)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资助方式


本资助项目属于审核类,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资助标准

(一)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已获市补助的,市、区补助比例合计最高不超过100%),每年度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按照企业2021年海关出口数据或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0-0.05亿美元、0.05(含)-0.3亿美元、0.3(含)-1亿美元、1(含)-5亿美元、5(含)-10亿美元、10(含)-20亿美元、20(含)亿美元以上,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30万、50万、100万、150万、200万、300万的资助。海关出口数据由深圳海关相关单位提供,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由市商务局或单一窗口提供,优先使用海关数据,如无海关数据则使用单一窗口数据。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单约定的主被保险人注册地位于南山区;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本项资金资助的保单及费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费已缴纳完毕并已开具保费发票;

(三)不存在《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关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资助的情形》有关规定的情况。





-END-


Copyright © 2018 深圳市恒大光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ICP备18021738号-2 技术支持:德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