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设立外商投资新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省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符合条件项目作为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预算依据,根据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市商务部门据以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外资新项目
支持内容:对2020年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二)外资增资项目
支持内容:对2020年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以上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本事项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进行奖励,不保留小数点,不四舍五入。